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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严禁!
2021年2月19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颁布,条例出台将改变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状况,为更加有效地实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未按规定保管处方、病历、费用明细,最高罚款5万
② 未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病历、治疗检查记录、费用明细、药品和医用耗材出入库记录等资料;③ 未按照规定通过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传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有关数据;④ 未按照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所需信息;⑤ 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⑥ 除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外,未经参保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提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以外的医药服务;⑦ 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诱导他人虚假就医购药,最高处5倍罚款
过度诊疗、重复开药、挂床住院等,最高处两倍罚款
编辑:张剑平
审核:孙晓村
来源:央视网、中国政府网